辽宁召开部分电商企业行政指导会 规范网络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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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召开部分电商企业行政指导会 规范网络经营行为

2024-10-26 05:29:25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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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刘洋 记者 梁明)为进一步规范网络集中促销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10月22日,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全省部分电商企业行政指导会。沈阳市电子商务协会相关负责人,抖音、快手、京东、美团、饿了么等平台和部分辽宁电商企业代表共45人参加会议。

会议解读了《电子商务法》《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反食品浪费法》《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消防救援局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准入及行业规范管理的公告》等政策法规,介绍了相关典型案例及2024年电子商务产品监督抽查情况,指出网络集中促销活动期间可能出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并针对电商企业如何依法合规“亮照亮证亮规则”、发布互联网广告、开展网络直播营销、落实食品安全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进行行政指导。

会议强调,餐饮外卖平台在“规则制定、信息描述、餐品制作、外卖配送、服务管理”等环节,要严格落实《餐饮业反食品浪费管理通则》《餐饮分餐制服务指南》《餐饮业供应链管理指南》《外卖餐品信息描述规范》《绿色餐饮经营与管理》等5项国家标准,坚决制止餐饮浪费;即时配送平台企业要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完善配送管理制度,合理设定配送时限、路线,对车辆改装情况开展自查自改。在有条件的情况下,为配送人员统一配发电动自行车,推行共享换电模式;电商平台要规范线上经营行为,采取自动检索技术和屏蔽删除措施清理非法改装广告信息,不得发布“解互认协议”“解限速”“增容量”等信息,不得销售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和充电器等产品,在电动自行车相关商品销售页面明示“禁止非法改装”等内容。

会议要求,电商企业要学法知法守法用法,认真学习遵守《电子商务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将合规意识贯穿经营活动全过程;构建协同管网格局,积极协助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的监督检查、案件调查、缺陷消费品召回、消费争议处理等监管执法活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建立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明确消费争议解决机制。依法承担七日无理由退货、先行赔付等义务,积极化解网络消费纠纷。

沈阳市电子商务协会表示,将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规范经营行为,积极协助执法。电商企业表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加强内部管理,主动接受监督,并与市场监管部门一道,共同维护良好的网络市场秩序。

【编辑:叶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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